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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20: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23       报名截止:2022-04-29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户籍要求以2022年4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要求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截止到2022年4月29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若涉及时间年限事宜的均以2022年4月29日为时间节点。
5.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6.委培生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需在2022年4月2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方可报考;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龙泉市财政大楼二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填写《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照片),纸质健康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纸质健康申报表(附件4)。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报考本次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考生需同时报考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报名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1:00,请考生把握好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考生未报考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报考审核未通过的,本次国有企业招聘不得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报名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也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报名点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国内中高风险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报名。建议在外地的考生尽量委托他人报名。
(二)笔试
本次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取自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国有企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参加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详见《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国有企业招聘不再单独进行笔试考试。
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
笔试科目: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综合管理类两个科目考试时间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
报考人员若不参加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须统一报名至龙泉市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岗位参加事业笔试,并填写《考生放弃参加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声明书》(附件3),由龙泉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笔试成绩仅作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参与事业考试的笔试排名。
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按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按照报考相应国企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国企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同时已入围2022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的,视作自动放弃龙泉市国有企业的公开招聘,根据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浙江龙泉)公布。
入围面试对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实施前48小时以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其他事项
1.各岗位所列专业均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参照《2022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设置和审核。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均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6.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7.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8-7760629
中共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78-7760016